新编木材材积表将原木检尺长带0.52m编在一起外,还编制了专业用材材积表。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今天完美者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原木材材积表。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
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 确定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 确定。
两式中:V----材积,m3;L----检尺长,m;D----检尺径,cm.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