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申报系统可以对税务的申报做到很快捷的操作。软件包括正常申报、补充申报、查补申报、政策性补缴申报、年度结算申报5类。软件能够帮助你更好的进行税务管理。
一、业务概述
(一)申报种类及费性
社会保险费申报种类包括正常申报、补充申报、查补申报、政策性补缴申报、年度结算申报5类。
费性包括正常申报、稽核补缴、政策性补缴、年度结算、预缴和利息6种。其中:正常申报、补充申报的费性为“正常申报”;查补申报的费性为“稽核补缴”;政策性补缴申报的费性为“政策性补缴”;年度结算申报的费性为“年度结算”。“财政拨款户”(社保窗口代收代缴户)通过“正常申报”,费性为“预缴”或“利息”。
(二)经申请通过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在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中进行各项税(费)申报业务。
(三)网上申报业务包括:参保单位、个体户的社会保险费申报。
(四)凡采用CA认证方式通过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申报或报送涉税资料的,无需再向地税机关报送相应的纸质资料,有关纸质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管;采用“用户名+密码”认证方式的纳税人,一年报送一次相应的纸质资料。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闽地税发〔2012〕139号)
三、缴费人应提供的主表、份数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3.《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政策性补缴□ 中断补缴□)
四、缴费人应提供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参保单位增员时提供)
2.《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花名册》
3.《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参保单位减员时提供)
五、缴费人办理业务的时限与要求
参保单位、个体户应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费手续。
六、税务机关办理的流程与时限